这年头谁的PP都擦不干净?电信业每年70亿欺诈性收费?

中国人富吗?电信业富吗?很难下定论,只是这70个亿,多多少少,带来了些什么,又引起了些什么,我们,是不是也该学着思考些什么呢?

“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花样百出,不断翻新,让用户防不胜防,既损害广大用户的利益,也扰乱了电信市场,成为社会公害。”全国政协委员陆锡蕾说起电信乱收费现象就义愤填膺。

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的“六种武器”

电信收费中的欺诈现象,可谓五花八门,陆锡蕾委员总结了六条:

–“隐形”未接电话,伪装信息服务下圈套。很多手机用户会经常发现有陌生的未接电话和短信。用户若回复,便会被强制订购某些服务;而某些陌生电话则是国内或境外热线伪装成国内普通号码,消费者一旦回拨就会产生巨额费用。

–欺诈短信强收费。手机总会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信息,用户若不取消订制,免费短信几天后就会转为收费。–手机注册设玄机。一些用户在手机注册时获得免费服务的一些网站,会被一些不法经营者悄悄地强制订制一些高额短信服务。

–“无原则”为信息网站代扣信息费。无论何种服务、无论是否存在服务,只要用户没有发现或没有投诉,电信部门都不作任何审判,先为信息网站代扣信息费,然后和信息服务商分成。

–用户被强制接受服务。电信运营商不断设置新的服务项目,向所有用户开通,要求不接受该项服务的用户取消,而用户根本无法及时知道、及时取消。–不明收费,金额多在几元或几十元,大多数用户怕索赔费时费力,只好默认。

70亿元的电信乱收费为何屡屡得逞?

陆锡蕾委员说:“据调查统计,全国60%以上的移动电话用户和小灵通用户遭受过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。平均每年每门30元,照此比例估算,全国每年产生的电信欺诈性收费高达70亿元以上。能够通过投诉或诉讼获得返还的数额微乎其微。”

电信服务欺诈性收费为何能够屡屡得逞?陆锡蕾委员说,首先电信运营商为信息服务商提供服务时收取15%左右分成的“行规”,使得电信运营商与信息服务商之间形成了共同利益,进而使得电信运营商姑息、放纵信息服务商的非法行为。

其次,电信乱收费的违法成本过低。比如,一个几元的信息服务项目,代扣数百万甚至数千万用户后,获利甚巨。但只有少数用户会查询发现,只有更少数的用户会投诉索赔,在投诉索赔过程中能够坚持下来的用户更少,从而使得这些非法行为的赔偿风险很低。

遏制电信乱收费,政府部门要大力作为陆锡蕾委员表示,国家有关部门在解决电信乱收费问题中应该大力作为。他建议,信息产业部及时制定相关条款,明确规定电信运营商不得代扣基本电信服务费用之外的任何费用,不得以“缴费便利”为理由,坚持使用代扣“基本电信费与信息服务费混合缴纳”的缴费方式。司法部门对于电信服务中的欺诈行为,应视欺诈范围和欺诈金额,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。对已判定的欺诈乱收费行为,应判令电信运营商、信息服务商向用户退返费用并予以赔偿,并强制执行。

工商管理部门对于电信服务中的群发短信、群发语音信息等,应视作广告发布。要对其发布主体、发布内容、发布范围实行严格核定,未经核定的,电信运营商应承担责任。

Frost语:70亿,不同的角度来说,可大也可小.抛开这个数字不谈,为何这些SP的欺诈性质服务竟屡屡得逞?是SP的狡猾,还是用户警惕性的缺失?前段年头闹得沸沸杨杨的手机短信诈骗,和这比起来,真是大巫见小巫了,唯一不同的时,两者的骗术不同,对每个人骗得少,战线长,手段高.”薄利多收”?呵,为何在人们上告短信欺诈之时,无人来起诉这些欺诈性质的收费与服务呢?是观念意识的缺乏,还是只认为一切在1860即可解决?当它们屡屡得逞之时,我们是否也应该改变一下自己的观念,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?就快到来的3.15,在解决商品虚假,质量等问题的同时,能否改变国人的消费观念和法律意识,而达到一种质的改变,做到天天都是3.15呢?

发表回复

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